1.评选出的优秀党员是严格按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做到政治合格、执行纪律合格、品德合格、发挥作用合格。政治合格,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,站稳政治立场,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。执行纪律合格,重点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组织纪律性,执行党的决定,服从组织分配,言行一致、令行禁止。品德合格,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大力弘扬忠诚老实、光明坦荡、公道正派、实事求是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价值观。发挥作用合格,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,提高觉悟、为民服务,积极作为、建功立业。
2.“一把尺子、一块磁铁、一面旗帜”活动中优秀党员评比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,每个季度评选1次,每次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人数的10%,实行动态管理,每名党员可以多次被评选为优秀。
3.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开展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等工作,党支部要结合党员自评、互评情况,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,确定优秀党员初步人选,在党员群众中公示接受监督后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确定。
4.每次评选后党支部要对表现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、提出希望和要求,要对表现一般的党员指出存在的问题、帮助改进提高,对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调查核实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